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财关税〔2025〕1 号
【发布日期】2025 年1 月24 日
【施行日期】2025 年2 月1 日
【相关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501/content_7001335.htm


该通知对于财关税(2020)42 号文颁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 扩大了“零关税”商品范围。将未烘焙咖啡、乙烯、机器零件等297 项商品纳入“零关税”原辅料政策清单。
2. 放宽部分政策限制条件。包括:对符合享受政策条件主体间因依法破产等原因转让“零关税”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对用于维修“零关税”游艇和自用生产设备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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