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第一版)

 

 

【发布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生效日期】 2024年11月1日
【相关链接】 http://www.pbc.gov.cn/fanxiqianju/135153/135173/5489085/index.html
                     http://www.pbc.gov.cn/tiaofasi/144941/144957/5342579/index.html

 

根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开展受益所有人备案,通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系统线上备案受益所有人的信息。为落实有效实施《管理办法》,指南为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提供指引,以问答和举例的形式就备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疑问进行了解答。以下内容值得关注:
1.什么是受益所有人?
(1).受益所有人是指最终拥有或实际控制备案主体,或者享有备案主体最终收益的自然人;
(2).受益所有人与《公司法》规定的“实际控制人”不同之处:首先,受益所有人比实际控制人含义更丰富,包括了拥有、控制和收益三个方面的含义,而实际控制人只有控制的含义。其次,受益所有人需穿透至自然人,而实际控制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2.受益所有人的识别标准
(1).标准1:通过直接方式或者间接方式最终拥有备案主体25%以上股权、股份或者合伙权益的自然人;
(2).标准2:虽未满足标准1,但最终享有备案主体25%以上收益权、表决权的自然人;
(3).标准3:虽未满足标准1,但单独或者联合对备案主体进行实际控制的自然人;
(4).不存在以上三种情形的,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视为受益所有人,且至少备案1名最高层级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如: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经理等);
(5).特殊情形识别标准:
a.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除了按照上述3条识别标准,还应当将该分支机构至少1名最高层级的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为受益所有人予以备案(如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等);
b.对于国有参股公司,可不再识别国有资本部分的受益所有人。

 

3.识别受益所有人时的注意事项
(1).应逐一对照三条识别标准,如有多个受益所有人,应将识别出的全部受益所有人均予以备案;
(2).如果自然人已满足了标准1,则应直接按标准1进行备案,只有在不满足标准1时,才考虑标准2和标准3;
(3).如果自然人同时满足标准2和标准3,应同时按标准2和标准3进行备案。

 

4.《管理办法》与人民银行之前发布的受益所有人相关文件的关系
(1).《管理办法》适用于备案主体主动备案受益所有人的情形,而人民银行的文件适用于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时的情形;
(2).备案主体进行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后,金融机构仍然要开展受益所有人识别工作。

Copyright©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海之信专业机构 | 沪ICP备05040207号-2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54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