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2025年3月27日
【施行日期】 2025年5月1日
【相关链接】 https://www.pudong.gov.cn/zwgk/pdxqfg2025/2025/87/339608.html
《若干规定》共20条,总结并固化了上海自由贸易账户试点运行十余年的成功经验,并进一步升级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具体创新举措包括:
1. 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为跨国企业集团跨境财资管理,提供本外币一体化金融服务;
2. 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临港新片区内的分支机构发放非居民并购贷款时,可以适当放宽贷款比例和还款期限等限制;
3. 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为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涉及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境内直接投资,提供适配的跨境金融服务;
4. 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为开立自由贸易账户的境外个人提供与非居民账户的自由划款,以及与自贸试验区内居民账户涉及工作生活方面和有关部门同意的其他资金结算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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