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调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发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
【发布日期】2025 年1 月13 日
【施行日期】2025 年1 月13 日
【相关链接】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501/content_6998233.htm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3 日对外宣布,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5 上调至1.75,于2025 年1 月13 日实施。
上调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意味着境内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更多地从境外融入资金。调整后,企业在宏观审慎模式下最多可借入的外债额度为净资产的3.5 倍。

Copyright©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海之信专业机构 | 沪ICP备05040207号-2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54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