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扩大免签国家范围并优化入境政策的通知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发布日期】 2024年1122

【施行日期】 2024年1130日至20251231

【相关链接】 https://www.mfa.gov.cn/wjbzwfwpt/kzx/tzgg/202411/t20241122_11531285.html

 

为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自20241130日起至20251231日,对日本等9国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

中方决定同步优化入境政策,将交流访问纳入免签事由,免签停留期限自现行15日延长至30日。

20241130日起,包括上述9国在内的38个免签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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