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施行日期】 2024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相关链接】 https://www.mfa.gov.cn/wjbzwfwpt/kzx/tzgg/202411/t20241122_11531285.html
为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自2024年11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日本等9国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
中方决定同步优化入境政策,将交流访问纳入免签事由,免签停留期限自现行15日延长至30日。
自2024年11月30日起,包括上述9国在内的38个免签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交流访问、过境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入境。
联系我们(上海总部)
(86) 21-6160 1999
seahonor@seahono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