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单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

【发布日期】 20241115

【施行日期】 2024年121

【相关链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35887/content.html

 

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包括:铝材、铜材以及化学改性的动、植物或微生物油、脂等产品。

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包括:部分成品油、光伏、电池、部分非金属矿物制品。

以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是否适用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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