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2日
【相关链接】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sfggds/2024-08/02/
该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广东省全面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关系,按涉税(费)事项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各级税务机关采取任务清单、团队协作的征管方式承接税费管理任务。
纳税人可以通过:1)广东电子税务局中的“征纳互动”模块;2)“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各地市税务微信公众号中的“智能咨询”模块;3)广东省税务局官网首页“智能咨询”;4)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智能咨询”;5)电子税务局APP中的智能客服“悦悦”等途径完成业务咨询及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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