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税收事先裁定工作机制的通告》

 

 

【发布单位】 广东省茂名市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24日
【相关链接】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html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广东省茂名市税务局特推行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事先裁定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适用对象
茂名市内的大企业,包括:1)国家税务总局千户集团成员企业;2)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茂名市税务局列名企业;3)市属国企集团成员企业及上市公司企业;4)茂名市市级重点税源企业、重点关注类型企业;5)其他需纳入重点服务和管理的企业。
2.适用事项
茂名市内大企业确定即将要发生的合法商业活动、交易安排,包括:1)内部组织架构、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涉税事项;2)股权转让、股权激励涉税事项;3)重大投资、融资活动涉税事项;4)政策性搬迁涉税事项;5)跨境投资涉税事项;6)其他可能产生的重大复杂涉税事项。
3.不适用事项
1)纳税人已经发生的涉税事项;2)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需要税收立法的事项,或纯粹的理论问题;3)无确定的立项计划或近期不会发生的事项;4)无合理商业目的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事项;5)涉及国外法律解释的事项;6)税务机关职能权限范围以外的事项;7)其它不适用税收事先裁定的事项。
4.受理机关
茂名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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