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

 

 

【发布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发布文号】 发改环资〔2024〕1104号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24日
【相关链接】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407/t20240725_1391943.html
该文件就大规模设备更新提出了一些支持性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优化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方式。支持范围扩大到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设备更新以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和安全改造。同时,降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申报门槛,不再设置“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要求,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
2.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
3.提高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报废并更新购置采棉机,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
4.提高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中央财政贴息从1个百分点提高到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2年,贴息总规模200亿元。

Copyright©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海之信专业机构 | 沪ICP备05040207号-2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54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