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沪府发〔2024〕6号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29日
【生效日期】 2024年7月1日
【相关链接】 https://www.shanghai.gov.cn/gwk/search/content/05bc4af926704dd4bef4588e06a10f21

 

该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方式,由市场监管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一般监管领域,每年组织至少一次随机抽查或联合抽查。
2)对信用较好的企业,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将于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示系统等平台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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