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布文号】 人社部发〔2024〕75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7日
【施行日期】 2024年12月1日
【相关链接】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12/content_6991296.htm
《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自2024年12月1日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将合并,外国人无需再办理实体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2.外国人入境后,通过手机下载电子社保卡APP,使用姓名等信息注册登录,经实名核验后,领取加载工作许可信息的电子社保卡;
3.加载工作许可信息的电子社保卡可用于办理外国人的居留许可和参保登记;
4.已领取实体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待现有工作许可申请延期或变更时按照新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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