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合并实施本市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通知

 

 

【发布单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人社规〔20256

【发布日期】 202559

【相关链接】 https://rsj.sh.gov.cn/tjypx_17728/20250509/t0035_1432370.html

本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 补贴对象范围:自202511日至1231日期间,招用2025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本市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的本市企业和社会组织。
  • 补贴标准:每招用1人补贴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需注意的是,同一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家单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 补贴申请方式: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补助。人力资源社保保障部门在信息比对无误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发送给单位,后由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核拨至单位的对公账户。
  • 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不适用“免申即享”,应主动向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申请。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将发放至劳务派遣公司的对公账户。补助资金中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劳务派遣单位应在收到资金后的15日内,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
  • 相关规定执行期限至202512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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